《C-11法案》(即《网络流媒体法案》 )是否会赋予联邦政府审查互联网上争议性和不受欢迎言论的权力?
不会立即发生。但《网络流媒体法案》(OSA)是政府控制互联网的重要且危险的第一步。
OSA 的既定目的并无特别争议:将 Netflix、Disney 和 Spotify 等有影响力的流媒体服务置于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 (CRTC) 的管辖之下。
但根据《在线内容安全法》,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的新权力不仅限于这些大型娱乐巨头。相反,《在线内容安全法》将赋予CRTC权力,使其能够通过监管对任何“可盈利”的“节目”(音频或视听在线内容)行使管辖权,因为这些节目“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收入”。
《在线流媒体服务法案》(OSA)将赋予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新的权力,以监管几乎所有在线流媒体服务,也称为“平台”。它还将监管在加拿大境内通过此类平台访问的音频或视听内容。
从长远来看,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 (CRTC) 最终可能会监管主要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大部分内容,即使这些内容是由宗教、政治和慈善非营利组织生成或上传的。
该法案的发起人、文化遗产部长巴勃罗·罗德里格斯曾多次表示,C-11法案并非针对那些创作和发布播客及视频的加拿大人。部长的说法部分属实。
《开放标准法案》(OSA)明确规定,用户并非广播者,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也不会监管那些上传者或版权所有者无法从中获利的视频和播客。然而,OSA的其他条款却留下了漏洞,使CRTC得以监管播客和视频。可谓是“右手给予,左手收回”。
渥太华大学法学教授迈克尔·盖斯特自特鲁多政府二月份提出C-11法案以来,就一直在密切关注该法案。他认为,如果《开放标准法案》(OSA)最终成为法律,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就可以将从播客到TikTok视频的所有内容都作为“节目”进行监管。
作为个人用户,加拿大人使用互联网不会像广播公司那样受到监管。然而,加拿大人制作和上传的播客和视频可能被视为“节目”,并受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的管辖。盖斯特指出,“监管的潜在范围几乎是无限的,因为任何拥有加拿大订阅用户或用户的音视频服务都受相关规则约束。”
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的权力将空前强大。它可以要求平台优先播放某些播客或视频,从而降低其他播客和视频的优先级。整个视听领域都将受到CRTC的监管,仿佛整个世界都应该受加拿大广播管辖。CRTC本身也有权决定是否豁免某些服务,使其不受监管。
据参议员宝拉·西蒙斯称,《开放标准法案》(OSA)将赋予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新的权力,使其能够强制平台优先播放特定类型的“加拿大”内容,从而大幅增加监管机构把关的可能性。大型传统媒体公司凭借其既有的资金和制作能力,很可能符合“加拿大”内容的标准,因此《开放标准法案》对它们的影响微乎其微。
卡尔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教授德韦恩·温塞克认为,“虽然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不会对个人社交媒体用户进行监管,但他们的言论、图片、信息、生活经历等现在将被定义为广播节目,并在某些情况下受到相应的监管。”
OSA 赋予 CRTC 过多的权力和规则制定权,允许监管机构将各种人类表达定义为“广播节目”。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大多数加拿大人创作的内容都不符合“加拿大内容”的定义。
无论是好的法律还是坏的法律,都是循序渐进地发展起来的。无论是奴隶制、税收、环境、堕胎、死刑还是LGBTQ+权益等问题,法律的走向通常都是在数年或数十年的时间里,一步一步地朝着正确的方向或错误的方向发展。
如果《开放社会法案》(OSA)最终成为法律,那么接下来的几周和几个月里,生活仍将照常进行。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不太可能立即展现其更大的权力。CRTC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学会如何运用OSA赋予的新权力。但人性使然,权力的影响也不容忽视,CRTC最终很可能会滥用其新获得的权力,要求宗教、慈善、政治和其他非营利组织服从CRTC关于其“节目”的指令。
OSA 也可能打开其他法律的闸门,从而扩大政府对我们所见、所闻、所读、所想的控制。
约翰·卡佩,《后千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