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学绝不能压制和平的、不受欢迎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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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约翰·卡佩,《环球邮报》,2020年1月15日

阿尔伯塔省上诉法院裁定阿尔伯塔大学向一个小型学生反堕胎俱乐部收取17,500加元的安保费是错误的。这无疑是校园言论自由的一次胜利,无论表达的观点多么不受欢迎——其他大学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2015年3月,阿尔伯塔大学纵容了一群学生的行为,他们以肢体阻挠的方式在校园内进行和平的、固定的反堕胎示威活动。这些学生使用床单、毛巾、横幅和扩音器,使路人无法看到标语,实际上扼杀了这场经大学批准的活动中的任何理性讨论和探究,违反了大学的学生行为准则。

尽管该大学校长此前已公开声明,支持生命权的学生有权在校园内表达他们的观点,但此事仍然发生。时任校长英迪拉·萨马拉塞克拉强调,大学必须促进和保护所有观点的和平表达,无论这些观点是否受欢迎。

萨马拉塞克拉博士的声明被校园安保人员和扰乱秩序的学生置若罔闻。安保人员反复告知阻挠的学生,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学生行为准则,该准则明确禁止干扰和阻碍与大学相关的活动和事件。然而,校园安保人员并未采取任何行动制止这种阻挠行为,也没有对那些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身份并炫耀自己成功压制了他们不认同的信息的学生进行任何处分。

2016年,阿尔伯塔大学反堕胎社团再次申请在校园内举办为期两天的固定展览。然而,校方并没有惩罚那些在2015年阻挠展览的自认违规者,而是告知这个规模不大的反堕胎社团,他们的展览需要支付17,500美元的安保费。由于无力支付,学生们被迫取消了原定的活动。

阿尔伯塔大学提出高达17,500美元的巨额赔偿要求,却忽略了一个事实:任何潜在的安全威胁都完全来自那些以武力阻挠和封锁大学批准活动的人。这些支持生命权的学生只是想以和平的方式行使表达意见的合法权利,并没有威胁任何人的安全。

法院一致认为,言论自由具有反多数主义的性质,正如加拿大最高法院在 Irwin Toy Ltd. 诉魁北克省(总检察长)一案(1989 CanLII 87 (SCC))中所解释的那样:“言论自由已写入我们的宪法并受到保障……以确保每个人都能表达他们的思想、观点、信仰,以及所有发自内心的感受,无论这些感受多么不受欢迎、令人反感或与主流相悖。”

杰克·沃森法官裁定,大学校园“应当欢迎对一切事物的真理进行探索,而不应在探索开始前预先设定真理的定义。对于学生、教职员工和访客交流的开放区域,这一点尤为重要。”他提到了大学的校训“Quaecumque vera”,即“凡事皆真”,这句校训被镌刻在校园的混凝土上。

米歇尔·克莱顿法官和彼得·马丁法官赞同沃森法官的裁决,认为《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适用于大学规范学生在校园内的言论自由。法院一致认为,这属于政府行为,因为教育学生(主要通过言论自由)是大学的核心宗旨,也是自1867年以来政府赋予大学的责任。

法院指出,大学的校园环境经过精心设计,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一个公共空间学习、辩论和分享想法;基础设施和土地所有权的设计旨在促进互动、集会以及教育交流的古老特征。

此外,法院认为,学生在校园内行使受《宪章》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利,不会威胁到大学维护学术标准、管理设施和资源或保持独立性的能力。

过去二十年间,加拿大许多大学利用安保费来压制言论自由。当安保费被用于那些只想和平表达意见的人时,它就助长了群体审查,使那些试图压制反对者而非进行理性辩论的人有机可乘。

这项法院裁决是校园言论自由的胜利,并向加拿大大学发出明确信号:加拿大大学应该停止利用安保费来压制和平但不受欢迎的言论。

 

约翰·卡佩是位于卡尔加里的宪法自由正义中心的主席,该中心曾代表学生成功​​起诉阿尔伯塔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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